身份资格
普通类:全日制本科在校一年级学生,在校满1学期,完成规定课程考核
特殊类:含专长/学习困难/身体原因/退役复学学生,可放宽至二年级末
排除定向、专转本、第二学士学位、麻醉学5+3、联合培养项目学生
学业要求
已考课程无不及格
转入临床/麻醉/口腔等核心医学专业,课程平均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%
转入其他专业无排名限制
⚠️注意:申请转入临床医学(含方向)、儿科学、精神医学、眼视光医学、麻醉学、医学影像学、口腔医学专业,学生所学课程(不含军事理论、体育课程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、校内公选课)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。申请转入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,不作排名限制。
身体条件
无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转入专业的身体要求,由校医院统一审查
其他限制
在校无纪律处分、无休学/退学预警、非三年级及以上学生
转出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,同步提交申请表、汇总表报送教务处; 需在通知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,逾期无补报 | |
校级统一笔试
笔试为100分制,按专业类别设置对应考试科目
命题聘请校外专家,考试严格按规范执行
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以录取计划1:1.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
⚠️注意:跨类别选考需兼考对应科目,笔试科目及教材以当年度通知为准
学院考核触发规则
笔试成绩达到对应专业的面试入围比例要求,方可进入学院面试环节
转入核心医学专业考《系统解剖学》《组织学与胚胎学》
其他专业考《医学高等数学》《医用有机化学》《医学信息技术》综合卷
学院考核形式
采用双盲面试形式,学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
综合成绩占比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80%+面试成绩×20%
通用录取规则
录取排序规则
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结合专业级差原则等额录取
同分排序规则
无单独同分排序规则,按笔试成绩优先级排序(笔试权重80%);退役复学学生单独设定录取比例,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无需选拔直接录取,荣立三等功总分加5分
志愿填报规则
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,需按专业类别参加对应笔试,跨类别选考需兼考;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,后续按大类分化方案确定具体专业
公示递补规则
公示期内出现拟录取学生不符合条件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,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
通用禁止与限制情形
专业准入限制
1. 麻醉学(5+3衔接)专业不接受转入,仅可转出;
2. 核心医学专业转入计划不超过对应年级专业总人数的 5%,其他专业不超过20%;
3. 核心医学专业转出比例不超过对应年级总人数的10%,其他专业转出不限
核心医学专业:麻醉学、临床医学(含方向)、儿科学、精神医学、眼视光医学、口腔医学、医学影像学、临床药学
申请次数限制
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
跨科类限制
高考文科考生不得转入仅招理科的专业,高考理科考生不得转入仅招文科的专业
其他限制
1.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得申请;
2. 专转本、联合培养项目、第二学士学位、定向/委托培养学生不得申请;
3. 受纪律处分、应休学/退学处理的学生不得申请
如有任何关于转专业的问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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